朗读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治水办(河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效,保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提升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浙江省全面实施“五水共治”,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但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影响水质稳定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氮和磷。在点源减排对水环境质量提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生态扩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探索建立系统性、长期性的治水新路径已势在必行。河湖生态缓冲带是“山水林田湖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是提升水环境承载力和实现扩容增量的有效手段,对于恢复水生态系统、实现人水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守、退、补”思路,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保护与生态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空间,推进水质长治久清,力争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打造全国水生态修复的示范窗口。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相协调,统筹衔接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蓝线等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合理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科学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态修复与“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实现各项工作“一盘棋”。
——生态优先,尊重自然。以维护河湖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主,提升河湖生态缓冲带的养分截留、污染物拦截、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功能,系统构建河湖生态安全格局。
——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制定修复方案,注重实效和长效,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率先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稳定、面源污染较重等重点河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结合控制单元水质与水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分类、分重点确定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措施。生态修复工程应具备技术先进性、实用性及经济合理性。
(三)主要任务目标。2020年,推进24个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修复试点工作;2021年,全面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及生态修复;2022年,基本完成水生态修复试点,形成一批有实效、可示范、可推广的水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
三、统筹谋划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
(四)开展调查评估。各设区市组织对河湖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尾水湿地、水下森林等开展摸底调查。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诊断河湖岸线与水生态问题,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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