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协调统一工作备忘录》,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标准一体化,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10月26日前反馈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当地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可登录长三角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http://hbt.jiangsu.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安徽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ah.gov.cn)相关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13
传 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徐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 编:210036
电 话:(025)86266119
传 真:(025)86266222
电子邮箱: xy@jshb.gov.cn
联系人:周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28193530
传 真:(0571)28869073
电子邮箱: zhoumi@zjepb.gov.cn
联系人:汪水兵(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环科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邮 编:230071
电 话:(0551)63534063;15855119648
传 真:(0551)63534063
电子邮箱: 252075663@qq.com
联系人:修光利(华东理工大学)
地 址: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378信箱
邮 编:200237
电 话:18019712552
传 真:(021)64252930
电子邮箱:xiugl@ecust.edu.cn
xiuguangli2013@163.com
附件: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各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办公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医药质量协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贺利氏(沈阳)特种光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恩国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申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礼来(上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上海津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
上海上药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基因(上海)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杰隆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业立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惠永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上海日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帝斯曼维生素(上海)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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