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统一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各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10月17日前反馈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当地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可登录长三角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http://hbt.jiangsu.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相关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话:(021)23115613
传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徐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 编:210036
电话:(025)86266119
传真:(025)86266222
电子邮箱: xy@jshb.gov.cn
联系人:周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 编:310012
电话:(0571)28193530
传真:(0571)28869073
电子邮箱: zhoumi@zjepb.gov.cn
联系人:徐捷(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三江路55号
邮编: 200235
电话:13681944415
传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 xujie@sheemc.cn
附件:1.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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