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现将商务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公告如下:
全省商务系统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 省商务厅、宁波市商务部门 | 商务部委托事项 |
2 |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省商务厅、宁波市商务部门 | 商务部委托事项。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部分非机电类商品和机电类商 品)、纺织品产地证由舟山市、义乌市商务部门打印和发放;温州市商务部门受商务部委托,负责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在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3 | 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 省商务厅 |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商务部门;拍卖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委托安吉县商务部门。 |
4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商务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angwuti/2021/0521/6483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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