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扩投资、促外贸、强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省商务厅决定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联系工作机制。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辖区内投资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10家左右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出口企业不少于5家,作为本局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
请各市商务局(委)确定辖区内投资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20家左右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出口企业不少于10家,作为本局(委)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
我厅将从各市商务局(委)上报的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名单中确定50家企业,其中出口企业不少于30家,作为浙江省商务厅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并落实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联系制度,积极主动做好企业指导工作,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监测调研、及时受理企业诉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等方面密切与企业的联系,持续开展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服务活动。
请各市商务局(委)在2016年11月25日前,将本市及各县(市、区)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名单汇总填报(附件),审核盖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厅外资管理处。
联系人:省商务厅外资管理处 张晓辉、卢昶
电 话:0571–87051996、87050893
传 真:0571–87051984
电子邮箱:36113402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市及县(市、区)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名单
2. 各市及县(市、区)重点联系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
各市及县(市、区)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名单
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地区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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