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高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高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6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5—000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4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关于提高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劳人险(85)152号 (85)财行515号 浙民城字(85)347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局、人事局)、财税局、民政局,省级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常务会议讨论意见,现决定从一九八五年十月起,对按规定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精减退职职工提高其补助费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74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