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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劳动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离休干部按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计发生活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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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劳动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离休干部按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计发生活补贴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25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4—0013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中国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国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劳动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企业离休干部按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计发生活补贴的通知 浙组[1994]24号 浙老干[1994]12号 浙劳险[1994]122号 (1994)财工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7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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