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地方志编纂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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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地方志编纂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9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7—0004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地方志编撰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职改字[1987]78号 各市、地、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社会科学院、地方志编纂室: 经研究,同意省社会科学院、省地方志编纂室《关于地方志编纂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 附件:关于地方志编纂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报告。 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地方志编纂系统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报告 浙社科[1987]34号 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8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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