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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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规范》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20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7—000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规范》的通知 浙职改办字〔1987〕6号 各市、地、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各单位,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现将我办拟定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考试行。? 一九八七年六月廿二日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规范 为了使我省各单位对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的方法及步骤有所遵循,切实地、有条不紊地把我省的职称改革工作搞好,现根据试点单位的经验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供各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执行。? 各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大体可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事机构)。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浙职改字(86)2号文件规定,对不建立领导小组的单位,由本单位党委或党组负责,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办公室要抽调一些得力的人事、科技或业务管理部门的干部参加。办公室成员要专职精干、熟悉政策、原则性强、办事公道、任劳任怨、工作细致、讲究效率。? 办公室成立后,要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提出应遵守的纪律要求。? 2?组织有关领导和人员领会学习中央、国务院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行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文件,明确职称改革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改革方向。(各市、地培训骨干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要求进行。)? 3?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排队摸底等基础工作。摸清现有专业人员的状况(如年龄、学历、原有职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健康及出勤情况等);掌握离退休人员情况;初步了解拟晋升人员的有关情况,测算增资额等。? 4?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浙职改办字(86)17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比例的确定原则和方法》的文件规定,在经上级批准的编制内拟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各级职务限额,其中高、中级职务限额须报当地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省直单位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5?根据中央《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和本省《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本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计划,内容包括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的基本情况,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务岗位设置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要求以及开展职称改革工作的大体时间安排等内容。拟定的实施计划,既要符合申央和省有关政策精神,又能对本单位的具体问题作出安排。? 6?制定岗位职责。在搞好岗位设置的同时,参照对口系列的《试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订较为具体明确的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以便于今后按照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桨励。? 7?决定评审办法,可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如果采用定量考核的评审办法,须拟定出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可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并以工作成绩、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为主,要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奋发进取,为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作实际贡献的积极性。? 8?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好需要测试人员的复习、辅导等测试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的八项主要工作做好后,需将本单位的职务限额方案按规定报批,待批准下达后方可转入下阶段工作。? 二、动员学习阶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6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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