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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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19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87—0005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7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职改字[1987]80号 省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省属各类干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省各主管厅局统一部署,与其他事业单位同步进行。 市、地、县属各类干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原则上可按本《意见》精神,由当地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类干部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省属各类干部学校专业人员的职务聘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凡经省正式批准建立、省编制主管部门确认事业编制定员的省属各类干部学校和干部培训中心,现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按各职务系列的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6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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