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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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4-06364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法规文号 ZJSP13—1998—0018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2-18
法规正文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

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社险[1998]73号

各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1998]28号文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行业移交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为圆满完成行业移交工作任务,经省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接收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1998]28号文件和全国行业移交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行业移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各行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1998]28号文件和贯彻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反复研究和慎重考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利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省级统筹的进程;有利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养老保险体系。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执行国务院的决定,自觉服从国家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保证本行业、单位的移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积极做好行业移交准备,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行业移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行业、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主要精力,认真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填报统一制发的表册和有关材料

1.填好5份报表。各行业、单位要准确填报在8月31日省召开的行业移交工作会议上统一制发的5份表格内容。即:“行业和单位统筹机构基本情况表”、“行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情况表”、“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基本数据表”、“1998年1至8月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基本数据表”、“行业和单位基金滚存结余基本情况表”。对表3的项目填报,应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算数据相一致;对表4的填报,应在核实1997年数据基础上,加上1998年1月至8月份的增减变化情况。凡7、8两个月基金未作收支结算的,应作相应的核算,真实反映1至8月份养老保险基本情况。填报表5时还需要提供财务核算数据。

2.上报2份花名册。各行业、单位要填报“1998年8月底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员花名册”、“1998年8月底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花名册”(样表附后)。具体填报时根据计算机现有的数据库生成数据填报。

3.做好移交材料准备。各行业、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1998年行业统筹政策规定,包括行业统筹实施的范围、对象、基金提取基数和比例、统筹项目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用公式表示)。

4.完善有关数据。根据4份样表的字段格式(详表附后),对原有数据库数据加以整理和补充,并生成相应的数据库文件。

上述各类报表、花名册、材料和计算机软盘务必于9月20日前上报我局。

(二)上报行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各行业、单位根据移交准备工作和有关数据,在审核审计前,就本行业、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基本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在报告1997年度基本情况的同时,重点报告1998年1月至8月份的基本情况,并与9月20日前上报我局一式2份。

(三)开展审核审计工作。省行业移交办公室和审计部门,根据各行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报告,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单位后行业”的顺序,进行基础数据的审核审计(行业单位审核基本数据审核分组表和行业数据审核各行业单位需准备的材料、项目和具体要求附表于后)。审核的重点是掌握办理离退休条件和缴费工资基数、养老金计发标准和个人账户建立以及基金的收支存情况,请各行业、单位按审核工作时间安排,提前2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审核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

(四)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今年9月至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暂委托各行业、单位按现行标准、渠道发放,省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年终与各行业、单位进行决算。对于基金周转有困难的行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基金核拨手续,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政策规定,保证行业统筹顺利过渡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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