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正文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逮捕、拘留、取保候审及被判管制和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期间工资待遇处理问题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逮捕、拘留、取保候审及被判管制和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期间工资待遇处理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8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9—0048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逮捕、拘留、取保候审及被判管制和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期间工资待遇处理问题的通知 浙劳薪[1999]195号 各市、地、县(区)劳动(人事劳动)局,省级各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62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