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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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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复函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417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9—0029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9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于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 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复函 浙社险[1999]86号 上虞市人事劳动局: 你局5月30日“关于供销社系统原长期临时工改为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认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54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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