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暂不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养老保险基金等三项财务制度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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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暂不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养老保险基金等三项财务制度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30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1996—0015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18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厅 转发劳动部关于暂不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养老保险基金等三项财务制度的紧急通知 浙劳险(1996)265号 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暂不执行财政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劳部发〔1996〕4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劳动部 关于暂不执行财政部《关于颁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劳部发(1996)4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50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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