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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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51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0—002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0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浙劳社险〔2000〕100号 各市劳动局(人事劳动局),温州市、萧山市社保局,余杭市社保委: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金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0〕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43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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