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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人事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后勤部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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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人事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后勤部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70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3—0022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3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事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后勤部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3)7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7032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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