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朗读
法规名称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索引号 00248503X/2014-05939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法规文号 ZJSP13—2009—0046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2-27
法规正文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

浙劳社劳薪〔200936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所有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确保所有职工都能够享受年休假权利。

二、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准确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对缺少档案材料的职工,应由职工提供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经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三、计算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截止日,应以职工正式开始休假的前一日为准。

四、连续工作刚满12个月的职工,其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以下办法折算确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94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