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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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99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0—0017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8 |
法规正文 |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 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人社部发〔2009〕178号)精神,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中推行警员职务序列,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重大突破。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对于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拓展公安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套改工作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成立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乐益民省人力社保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华乃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傅七宝省公务员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申才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 成员:倪建海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处长 陈尧土省公务员局综合处调研员 叶昌德省公安厅干部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倪建海任办公室主任,陈尧土、叶昌德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和省公安厅干部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有关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正确把握《实施办法》中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大力宣传《实施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公安民警正确了解、掌握套改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套改工作顺利完成。 套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8号),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82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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