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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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5-0593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5-0036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5-12-28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技能人才队伍,更好地助推省政府确定的七大重点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就七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七大重点产业,以高技能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提升全省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培训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实施,创新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市场化;不断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 未来三年(2016-2018年),在信息、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重点产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活动,着力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技能劳动者梯次发展。到2018年底,力争七大重点产业的技能劳动者率先实现应培尽培,并普遍提升一个技能等级。 二、职业培训重点内容和方式 (一)职业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七大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在职职工职业培训工作。 1.信息产业:围绕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云计算产业中心、大数据产业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智慧物流中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和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工作,依托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分门别类地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2.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节能和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业、环保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六大领域,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3.健康产业:围绕健康保险、健康养老、医疗保健、健康信息、健康旅游文化以及健康相关支撑产业等领域,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旅游产业:围绕旅游产业“双万亿工程”、“双十板块”、“新十百千工程”建设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继续做好传统旅游产业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加强乡村旅游、智慧旅游、市场营销、创意策划、酒店管理等新型旅游业态领域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5.时尚产业:围绕时尚服装服饰业、时尚皮革制品业、时尚家居和休闲用品业、珠宝首饰与化妆品业和时尚消费电子产业等五大领域,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6.金融产业:围绕私募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重点发展产业,加快金融方面技能人才培养。 7.高端装备制造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装备、光伏及新能源装备、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现代物流装备、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医疗设备与器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及关键基础件等十个领域,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技能水平,切实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 (二)职业培训方式 1.举办高级研修班。省人力社保厅会同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结合七大重点产业的技艺难题,主要面向技师、高级技师,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引领带动各地各行业开展技能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领域技术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举办一批高研班。 2.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以企业在岗职工为对象,由企业或委托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或行业可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确定相应的技能等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74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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