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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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971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ZJSP-2014-0025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10-08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委员会),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各省级博士后工作试点单位,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转型发展,按照“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灵活与实效相结合”的原则,以博士后制度为框架,与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相衔接,现就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充分对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支持青年博士教师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和省级博士后工作试点企业,或以项目博士后的形式到我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形式从事企业博士后研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70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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