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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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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50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7-0027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保障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决定适当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67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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