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已取消的20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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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已取消的20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48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7-0017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人社部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精神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已取消的20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附件1)予以集中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清理取消职业资格的认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改革人才评价机制,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为最大限度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65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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