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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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47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17-0008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医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306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提高医院住院周转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日间手术医保结算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医院和范围 符合国卫医函〔2016〕306号文件对日间手术试点医院条件、试点病种及术式等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到其他医院和疾病诊断。 试点医院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共同推荐后报省卫生计生委(日间手术试点医院推荐表见附件)。省级医院报名参加试点工作的,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并由省卫生计生委确定。 二、费用结算和管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64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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