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20-07100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统一编号 ZJSP13-2020-0012
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0〕42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6
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20〕2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扩面的告知承诺事项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等3项已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告知承诺事项,扩面至全省实施。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配套的文书和工作制度(见附件1、2、3),开展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和首次证后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使用统一经办平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58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