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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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8-0694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ZJSP13-2018-0028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发〔2018〕99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法规正文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医疗器械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学性,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聘任实施办法》(浙人专〔2007〕283号)第五条、第九条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五条有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问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54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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