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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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2007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07-06172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21-01-25 14:57:23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推荐公务员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人教〔2007〕157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干部)处: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要求和省学位办的部署,经研究,现就推荐我省公务员报考浙江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对象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92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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