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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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第十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0-0592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0-06-12 15:49:15 |
法规正文 | 关于开展第十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省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努力营造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劳动管理中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1〕32号)的要求,决定于2010年7月1日至7日开展第十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这一中心任务,把深入开展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劳动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好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好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加强配合协调,扎扎实实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厅的工作部署,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和谐中国民生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主题宣传年” 活动和省厅“办好六件实事” 等举措打基础、造声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80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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