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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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1-05958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生效时间 2011-05-31 10:36:46
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我省“十二五”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全力推进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现将《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

  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结合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培训工作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分解落实培训任务,依法开展各级各类公务员培训,强化培训的服务与监督,保障公务员培训的权利。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根据公务员的履职能力要求和公务员更新知识需要,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培训学习与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和职业发展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将培训体制机制创新贯穿培训全过程,推动公务员培训平台、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培训理论和制度研究,增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使大规模培训公务员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公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培训资源合理配置,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全面落实公务员培训法定任务。五年内将全省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其中县处级公务员五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其他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稳步提升公务员培训实际效果。公务员的道德素养、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全面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不断优化。

  ——不断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公务员培训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形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建立激发公务员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强化公务员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

  ——合理配置公务员培训资源。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施教机构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培训广泛运用,实现全省公务员培训网络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公务员法》为依据,规范公务员四类培训

  ——完善初任培训。全面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大纲,加强政治理论、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机关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等内容的培训,着力培养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创新初任培训模式,加强管理,严格标准,确保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加强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岗位的素质和能力,重点开展政治理论、领导科学、现代管理、政策法规、廉政建设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培训,树立先进的执政理念,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锻造坚毅的品格意志。

  ——深化在职培训。开展新一轮“3+X”更新知识培训,“3”即全省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行政伦理与职业道德》、《舆情引导与危机处理》、《心理调适与健康人生》三门公共课程;“X”为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自行选定的若干门有针对性的课程。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采取脱产培训、网络教学、专题讲座和自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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