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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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6436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4-05-22 16:59:11 |
法规正文 |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13〕127号)和《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4〕76号),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继续教育载体建设,我省将开展第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我省重点产业、重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的主要平台,且符合《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重点支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具有实践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内行业龙头企业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57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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