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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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3-0606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3-03-20 10:27:12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突出主攻方向,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理论创新,讲求科研效果,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促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一般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包括宏观综合、人才人事、劳动保障三个分类。重点项目为资助项目,2013年人才人事重点项目为《浙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劳动保障重点项目为《浙江省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申报重点项目的,经专家评审认为可以转为一般项目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经费的,可以立为一般项目。立项的项目成果,可直接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秀科研成果。 申报者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详见附件),结合自己的学术特长和积累,自行设计项目申报。选题要求紧密联系我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政府转型过程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研究中的新进展,加强对影响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问题的研究,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现实性,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申报要求、立项规则、申报方式等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同时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进行申报。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同一单位若同时推荐多个项目,需按业务内容统一填写汇总表,分别报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和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凡未按时完成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项项目的,不得再申报2013年项目。本年度同一项目在正式公布立项之前如已被其他单位立项,则不再立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项目。 推荐单位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填写好推荐单位意见。同时,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以提高申报质量和最终立项率。 (二)立项规则 项目立项由专家组根据申报人的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相关保障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并发文公布。立项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杜绝抄袭,不侵犯知识产权,并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按结题要求结题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时间 一般项目结题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重点项目结题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材料清单:1.个人填写: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同意推荐并盖章的纸质《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2.单位填写:《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电子文档)。3.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申报表》、《汇总表》等)请直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 zjhrss.gov.cn)。表格打印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时汇总报送。 受理单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8楼(邮编:310007) 联系人:徐红梅 电话(传真):0571-85211016 邮箱:zz@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楼 联系人:童素娟 电话(传真):0571-88399638 邮 箱:tongsujuan@126.com 附件1: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附件 201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 一、一般项目 (一)宏观综合类:自拟题目,劳动保障类向省劳科院申报,人事人才类向省人科所申报。 选题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从宏观经济社会综合分析的视角,剖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思路创新、政策优化、规划调整等重大战略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政策选择。要求申报者具备开阔的宏观分析视野,强烈的宏观决策意识,优秀的宏观学术底蕴,以及微观的研究能力。突出研究的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 (二)劳动保障类:自拟题目向省劳科院申报。 1.就业与再就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贯彻“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结合当前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人口老龄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深入开展就业前沿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就业优先战略研究;促进就业政策研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鼓励创业研究;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拉动就业研究;扩大就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研究;劳动力供求总量、结构、就业形式及变化趋势研究;促进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研究;就业公平与就业歧视研究;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研究;失业登记制度研究;创业型城市建设研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研究;三次产业内部就业结构优化问题研究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51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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