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和增加医保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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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和增加医保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5-0594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5-05-11 14:52:05 |
法规正文 | 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1〕23号)和《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浙劳社险〔2000〕48号),经审核,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等46家医疗机构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取得定点资格1年内未进行医疗保险定点联网的,需重新申请定点资格。 此外,经审核,同意杭州乾宁斋中医门诊部等5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子女统筹医保服务项目,杭州西湖绿康老年康复医院等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增加离休干部医保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 附件:1.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 2.增加医保服务项目的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 机构名单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 1.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门诊部 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下沙卫生所 4.浙江老年关怀医院 5.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杭州市妇幼保健院) 6.杭州市推拿医院(杭州市民福医院) 7.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杭州市丁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杭州橡树老年病医院 11.杭州怡养医院 12.杭州基督教协会圣爱康复医院 13.杭州余杭绿城蓝庭护理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47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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