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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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5-05944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生效时间 2015-04-09 14:42:00
法规正文

  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

  紧缺职位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吸纳部分高学历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工作。为确保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安全考录,吸纳部分高学历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招考计划

  根据省级机关和各市、县(市、区)申报的需求情况,经审核,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24名(招考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考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职位为各级机关中所需学历要求较高、专业特殊、需要着重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水平和学识能力的职位,主要为城市规划、网络安全、国际商法、外语翻译、通信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等。

  (二)招考对象主要为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和信息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5年3月10日在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等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

  网址: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

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由省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与四级联考相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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