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技工院校 安全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技工院校 安全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6-0643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6-08-11 00:00:00 |
法规正文 | 浙人社办函〔2016〕17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技工院校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进入暑期以来,我省个别地区发生了学生溺亡事故,给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各技工院校务必引以为鉴,做好暑期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和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同时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确保将暑期学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重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