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做好2016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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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做好2016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6-06430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6-07-07 00:00:00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社部做好2016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现将人社部《关于做好2016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做好青年技能人才宣传画的下载张贴发放工作。各级人力社保局、各技工院校要尽快从人社部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下载并制作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画、宣传折页。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将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画、宣传折页发放到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等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宣传,并在人力社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各技工院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网站、电子屏幕和公众微信号展示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画,并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二、做好主要媒体的对接宣传工作。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围绕政策措施、先进典型、技能大赛等内容,在7月15日前后,选择好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素材,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要媒体上按照不同内容,有所侧重开展宣传;7月15日当天,各地要选择重点内容,联络各主要媒体,全面出击,广泛开展宣传,力争形成声势,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团委的联系,发挥团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我厅也将组织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等省内主要媒体对我省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进行宣传。 三、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请各市于7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材料上报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陈中杰,联系电话0571-8705314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 “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6〕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4年12月18日,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7月15日确定为“世界青年技能日”。世界青年技能日的设立,旨在促进青年职业技能发展,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做好2016年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39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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