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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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21-00088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浙人社办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工资职称 |
体裁分类 | 通知 |
生效时间 | 2021-03-09 09:02:49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级有关部门,我们制定了《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在本年度暂停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27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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