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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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20-07242
发布机构
法规文号 浙人社函〔2020〕92号
发布日期 2020-12-02
法规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激励经济战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培养和造就经营管理领域的大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决策类人员中开展正高级经济师认定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在经济领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具有示范标杆的作用。

(三)在企业管理中,成功实践了新的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或企业管理方式等,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在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中连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3年以上。

企业要求:入围中企联“2020年中国企业500,或省企联“2020年浙江省百强企业;或近3年内年销售收入曾达到100亿以上的营利企业;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领域近3年内年销售收入曾达到50亿以上的营利企业。

二、名额分配

今年计划认定评审30名左右正高级经济师,按照各市经济总量和入围“2020年中国企业500“2020年浙江省百强企业上榜企业数等情况进行分配,各市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省级大型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系统填报材料见附件1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三)所属地市或省国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或省国资委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后,由所属地市或省国资委审核推荐(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1130日。

(二)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要对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宣传说明工作,严格掌握推荐时间,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1220日,纸质材料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国资委统一寄到省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71—8839506688399933。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2020年正高级经济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1130

 

 

 

 

 

 

 

 

 

 

 

 

 

 

 

附件1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2.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选择2020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3.证件照维护。系统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件照片,核对无误请确认并点击下一步,如默认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的,根据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应为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4.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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