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ZJSP-2020-0004
2020年第2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对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59件,废止和失效25件。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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