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ZJSP20-2013-0002
浙林办〔2013〕1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继续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115号)精神,推进景宁畲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宁)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现就加大力度扶持景宁现代林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支持景宁林业生态建设。加强景宁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公益林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加大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彩色树种和景观林,努力建设景宁美丽森林。支持景宁建立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并优先安排相关建设项目。
二、大力扶持景宁林业主导产业发展。根据景宁山区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帮助制定景宁林业产业(基地)发展规划,重点扶持香榧、毛竹等产业发展。加大对以香榧、油茶为重点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景宁设立“香榧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快毛竹示范园区建设和毛竹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步伐,加强用材林基地建设,在中幼林抚育补助指标和扩大造林补贴试点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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