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房发〔2005〕213号)的规定,在各地推荐和整改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复评验收,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5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了“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被评定为2007年度全省第二批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示范大厦,现予公布。希望受表彰的项目和管理单位再接再厉,在贯彻实施《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今后物业管理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省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省第二批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名单
项目名称 管理单位
1.杭州市黄龙恒励大厦 浙江恒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 宁波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宁波市青林湾(住宅小区) 宁波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蓝盾·时代名邸(住宅小区) 临海市蓝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伟星·靖江花城(住宅小区) 临海市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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