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义乌市建设局:
为了配合《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的贯彻实施,完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登记簿》和《房屋产权证书》等有关配套办法、文书及制度,经研究,拟在4月中旬召开分管产权产籍登记发证负责人专题讨论会议。请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结合有关研讨题事先作好书面准备。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联系人:华耀忠;电话:0571-85150798、85177984(传真)。
附件:有关研讨题:
1.对我省认真贯彻《房屋登记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文书和制度有何建议和意见?
2.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发证规定如何细化?细则如何制定?
3.如何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各种登记的细则?
4.对已发证的房屋(包括国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何贯彻《房屋登记办法》?如何按《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房屋登记?
5.房屋登记簿如何建立和运行?
6.对当前各地已正常运行的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发证系统按《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如何进行改进?
7.是否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房屋登记办法》?已经意识到哪些问题是贯彻《房屋登记办法》的难点问题?如何解决?
8.如新的房屋权证分为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他项权证,对此有何建议(请说明理由)?
9.如新房屋权证登记面积采用“专有面积”,对此有何建议(请说明理由)?
10.房屋权证是否要明显区分国有土地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
11.对《房屋登记办法》有哪些特别不明白的,需要建设部在贯彻《房屋登记办法》释疑中予以明确的?
有关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房屋登记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房屋登记簿》和《房屋产权证书》及填写说明等,由于文页和内容较多,请直接登录中国房地产产权网(http://www.ccret.org.cn/)下载查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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