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沪办、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实施厅新一轮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浙建办〔2006〕85号)精神,为做好《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的从业素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是指从业人员经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合格证明。
二、《岗位证书》核发范围为工程建设现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专业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如有增减,根据建设各行业发展管理需要确定。
三、《岗位证书》通过考试取得。
(一)申请考试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或非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其中监理员须同时满足(2)、(3)条要求。
(二)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专业和科目、统一考试时间。
(三)考试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由各专业基础理论课组成(原则不超过3门)。
(四)申请参加考试,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2.申请人专业对口的学历证书(查验原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二吋照片二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申请同专业基础课免考者必须提供相应的成绩合格证明(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五)考生报名须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受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厅核发相应《岗位证书》。
四、持证人员及证书管理
(一)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忠于职守,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持证人员信息主要由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名称、身份证号和证书号组成,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以劳动聘用合同为准,原我厅所发墨绿色封面《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不再作为所在单位的依据,证书暂时不作变更。
(三)持证人员要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我厅根据行业发展及专业岗位需求确定,如年龄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则不再进行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相关信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
(四)《岗位证书》本人所有,《岗位证书》不得买卖、复制、伪造。
(五)持证人员和有关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情况,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或提请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浙江建设信息港公示。
(六)证书变更或遗失可申请办理。
1.证书如发生信息错误,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发,申请遗失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
(2)浙江建设信息港的期满遗失申明。
(七)《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和《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下载,由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并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到我厅办理,具体查核工作由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
附件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附件2、《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
二○○七年九月七日
根据《关于实施厅新一轮政务公开方案的通知》(浙建办〔2006〕85号)精神,为做好《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的从业素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是指从业人员经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合格证明。
二、《岗位证书》核发范围为工程建设现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专业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如有增减,根据建设各行业发展管理需要确定。
三、《岗位证书》通过考试取得。
(一)申请考试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或非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其中监理员须同时满足(2)、(3)条要求。
(二)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专业和科目、统一考试时间。
(三)考试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由各专业基础理论课组成(原则不超过3门)。
(四)申请参加考试,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2.申请人专业对口的学历证书(查验原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二吋照片二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申请同专业基础课免考者必须提供相应的成绩合格证明(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五)考生报名须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受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厅核发相应《岗位证书》。
四、持证人员及证书管理
(一)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忠于职守,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持证人员信息主要由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名称、身份证号和证书号组成,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以劳动聘用合同为准,原我厅所发墨绿色封面《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不再作为所在单位的依据,证书暂时不作变更。
(三)持证人员要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我厅根据行业发展及专业岗位需求确定,如年龄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则不再进行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相关信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
(四)《岗位证书》本人所有,《岗位证书》不得买卖、复制、伪造。
(五)持证人员和有关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情况,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或提请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浙江建设信息港公示。
(六)证书变更或遗失可申请办理。
1.证书如发生信息错误,可申请变更,申请变更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证书遗失可申请补发,申请遗失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
(2)浙江建设信息港的期满遗失申明。
(七)《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和《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下载,由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并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到我厅办理,具体查核工作由省建设培训中心负责。
附件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附件2、《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变更办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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