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省建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事故经济损失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三个“零增长”目标,保持了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促进了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浙江省建设系统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自行检查的基础上,我厅结合平时检查和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年终工作总结,对签订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11设区市14个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温州市建设局、衢州市建设规划局、丽水市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8个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下同),考核得分在360分以上,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
金华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嘉兴市建设与规划局、绍兴市建管局、绍兴市建设局,考核得分在330分至359分,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
湖州市建设局,考核得分在335分,但因其辖区内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
根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人民币肆万元,并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对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人民币贰万元;对考核等次为合格,不予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人员。
希望全省各级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做好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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