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房产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确保省政府确定的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的完成,经研究,现决定对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在2005年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抓紧做好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落实。目前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要抓紧做好开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认真抓好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安排好明后两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我省住房保障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各市、县按附表1和附表2的要求,填报2006年在建的和拟新开工、拟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落实情况,于4月10日前报送设区城市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城市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三、省部属在杭企事业单位的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上述要求统一汇总填报;非在杭的其它省部属单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高元申
联系电话:0571-85157808
E-mail:ysgaogov@163.com
传真:0571-85177984。
附:1、2006年拟新开工和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表
2、2006年拟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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