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函》(建住房综函[2006]1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05年房地产年报报表上报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城市能够按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较快、质量较高、数据较全的有宁波、湖州、绍兴、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市。但也有部分城市在填报《房屋概况》等综合表时没有与上年度报表数据认真核对,导致全省汇总结果与上年度相差很大。因此,希望各地切实做好今年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我省房地产统计工作水平逐年提高,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持,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由于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有较大的调整和修改,因此,各地要根据建住房综函[2006]12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去年的统计年报,尽快布置2006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工作。2006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格式等已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realestate.gov.cn)上发布,各地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汇总格式仍按照去年的汇总格式不作调整。
三、2006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中,将《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纳入国家统计局综合统计报表体系,但考虑到我省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布置2006年房地产统计报表时,仍将《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一并布置,请各地在按照建住房综函[2006]124号文件要求布置报表的同时,仍按照2005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中《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的格式及汇总格式做好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请各地务必及时、准确地做好今年房地产统计年报的上报工作,为了提高上报质量,请各地将核对无误的报表,由本单位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7年2月28日前上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并附各县(市、区)数据,及报表软盘。
各地在数据上报和软件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联系人:曹驭、范海霞,联系电话:0571-86162218、86106369。省房改办联系人:羊珺,联系电话:0571-86216038。
附件: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函(建住房综函[2006]12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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