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近年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社会团体的支持下,通过职业院校和建设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厅《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建设行业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评选条件
近三年来开展以下合作内容成效显著:
(一)合作办学
制定校企合作实施办法,签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投入一定的办学经费,设立企业“奖学金”,创建行业联合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学院,开展紧缺型人才订单培养班培养。
(二)实训基地建设
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在企业设立行业人才师资培养基地。基地建设有规划,措施到位。
(三)学生顶岗实习
将顶岗实习学生和毕业生纳入企业人才培养和招聘计划,实习岗位与专业基本对口。学生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保障措施到位,制度健全,指导到位。
(四)科研等其他合作
合作共建省、市、区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参与设置专业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参与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等。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浙江省建设系统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校企合作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建设系统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连同校企合作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一式三份,经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15日前报浙江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单位直报。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浙江省建设系统校企合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浙江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做好此次推荐工作。
联系人:吴卓珈 联系电话:82874321
地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合作处、产学研办公室(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邮编:311231
附件: 浙江省建设系统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浙江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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