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无”企业(作坊)整治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转升办〔2016〕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四无”企业(作坊)整治,加快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到2017年3月底完成“四无”企业(作坊)的摸底排查,由设区市统一汇总,并上报数据至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专项组。
二、深入贯彻“一从严三加快”。坚持一手抓依法关停和整治、一手抓加快改造提升发展,全面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
三、加强多部门协调保障。各地经信部门、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指导“四无”企业(作坊)的依法整治与关停。
四、强调整治责任主体。各设区市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是“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是治理工作的落实主体。
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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