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倡导绿色施工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扬尘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城市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17〕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我厅组织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导则》,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导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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