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办理事项范围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的资质申报事项),均实行无纸化接收。
2.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实行无纸化接收;建设部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办理方式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事项,在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及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无纸化接收适用范围如下表:
资质证书 类型 | 变更事项 | 备 注 |
部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企业名称、增加副本、更换证书、遗失补办、注销资质 | 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变更事项不适用无纸化接收,需在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部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企业名称、更换证书、遗失补办、注销资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04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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