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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

2021-06-03 丽水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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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市“两山”发展大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补齐政务服务、投资贸易、创业创新、提质降本、法治诚信等五大突出短板,结合丽水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1.推动审批和中介服务“双提速”。全面深化企业投资“最 


  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底前启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确保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用时“最多90天”,争取“最多80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推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景园体制机制融合,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景宁县政府)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积极推行“区域评价”扩面、联合评审、多评合一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人防办、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2019年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在实现2018年目标基础上再压缩10个工作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丽水改革新样板。(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2019年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省级以下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占比不低于30%,并向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管办、市经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质。围绕打造机关效能最强市,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延伸,突出流程再造和部门协同,制定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立部门间办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体系。到2019年底,实现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全覆盖、市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 

  3.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再深化。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平台,全面归集各部门数据,除法律规定或涉密外,任何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阻碍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全面实施服务大厅管理标准化、“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电子化归档标准化。到2019年底,实现市县乡三级标准化服务大厅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深入推进花园云、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大脑)等项目建设,建立“政务云”系统运维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 

  4.打造“掌上办事之市”。扩容“一窗通办”,创新应用“全域一证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在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上取得新突破。打造“掌上办事之市”,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100%开通网上办理,民生类及高频事项100%实现“一证通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三权”等不动产权拓展。深化职业资格、出入境、户籍、车辆驾驶员管理证照办理等领域改革,推进涉侨民生事项即到即办,加快实现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市审管办、市大数据局] 

  5.打造中介服务改革的“丽水模式”。全面放开中介市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责任单位:市审管办)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推行“电子图审”,推行项目联合验收、测验,探索建立以测带核、核审分离、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中介服务与监管模式,通过中介联合服务、部门联合评审方式推动投资项目改革;提高中介服务标准,夯实中介网竞平台,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 

  6.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先照后证”,扩大“多证合一”。严格落实企业登记“双告知”制度,开展名称登记改革,推进“审核合一”,到2019年底,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涉企证照工商通办、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加负面清单制、企业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便民化等改革,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重点对象随机抽查制度,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实效。建立健全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治理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常态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重点部门服务企业制度等常态化的服务机制,畅通企业咨询投诉渠道。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落实清单,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及时为民营企业解读政策、开展科技服务、提供要素保障等。充分发挥丽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涉企服务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 

  二、着力营造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 

  9.攻克民企公平待遇短板。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废止未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事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实施贷款期限、额度、利率等方面公平政策,银行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和内部考核方面,针对民营企业不得有任何所有制歧视。(责任单位:丽水银保监分局) 

  10.扩大投资广度深度。围绕大花园建设、生态产业、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PPP、RCP、EPC等建设模式。向长三角、山海协作地区推出一批“空间换地、换健康”飞地项目,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多元价值叠加变现。引导知名企业、公益保护组织参与丽水公益保护地试点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参与丽水生态修复和生态多样性保护工程。建立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推广青田投资项目交易中心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促进国际投资贸易便利化。认真落实我市“外贸稳增长十条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主动融入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提升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一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国际合作产业园,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开展跨境贸易电商拓展市场,推动市域外贸和制造业企业实现“优进优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丽水海关)支持青田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欧洲国际产业合作园,谋划建设中国与以色列国际合作产业园和中以现代产业技术合作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丽水海关、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发挥海外侨团作用,加快构建“一带一路”城市合作伙伴网络,为企业提供出口和境外投资的信息、法律、风险防范、技术支撑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侨联) 

  12.构建智能化“管家式”招商安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华侨资源和丽商资源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招商引资信息数据库和智慧城市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留痕服务、智能化精准招商,为来丽投资人提供周到高效的“管家式”服务和便利化的城市服务指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委统战部)健全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新机制,充分发挥投资项目服务团作用,深入实施全科网格员代办制度,积极培育“侨代办”“跑小二”等代办品牌,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 

  三、着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双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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