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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07年度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千亿富民强市”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促进项目推进工作,根据《丽水市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07〕35号),经市政府组织考核,共评出全市项目推进工作综合优秀奖4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优秀奖4名,项目前期工作优秀奖4名,重点建设工作优秀奖5名,政策处理及供地工作优胜奖2名,项目推进服务优秀奖11名。经研究,市政府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项目推进工作综合优秀奖:景宁县政府、松阳县政府、市水利局、丽水电业局。
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优秀奖:莲都区政府、云和县政府、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三、项目前期工作优秀奖:遂昌县政府、庆元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局。
四、重点建设工作优秀奖:龙泉市政府、青田县政府、缙云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出版局。
五、政策处理及供地工作优胜奖:莲都区政府、市国土局。
六、项目推进服务优秀奖:市监察局、莲都区政府、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府审批中心、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外贸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面加快项目推进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表彰 通报 |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丽水军分
区, 市法院,市检察院。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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